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1.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其上的名称必须经过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的核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0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
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并且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3.营业执照的名称必须与店名一致,以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1.如果企业的营业执照名称与店名不一致,违反了我国行政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将会面临法律后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0条,对于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会被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3.如果企业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名称从事经营活动,也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4.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营业执照的名称与店名一致,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1.企业名称登记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了企业法人登记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包括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0条则规定了企业法人名称的核定和使用规则。
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3条和第6条则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名称的核定和使用规则,包括企业名称的专用权和使用范围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企业名称登记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企业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营业执照的名称与店名一致,并合法使用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的名称与店名一致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要求,你对企业名称登记还有疑问吗?快来了解更多法律常识,为您的企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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