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1.当面临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反映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是负责监督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部门,他们会调查并处理此类投诉。
2.员工还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将面临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处罚。
4.如果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关于拖欠工资的投诉途径,员工除了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外,还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
2.相关的法规主要有《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
3.具体来说,《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确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4.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则规定了工资支付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包括工资支付的时间、方式等。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应得的工资。
1.根据劳动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这个时间即构成拖欠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或资金周转问题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
3.但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这些规定确保了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及时性,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除了投诉途径,还有哪些方式可以维护自己的工资权益?点击下方链接,跟随一起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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